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法總則二
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(Ⅱ) 
開課學期
104-2 
授課對象
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王皇玉 
課號
LAW2054 
課程識別碼
A01 2524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五2,3,4(9:1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2311 
備註
科法所學生請選修A41 M0240。與刑法總則一係連貫之課程,需修習相同之班次,不得變換班次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2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2criminal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刑法總則的內容極多,經過上學期的學習,各位同學應已掌握了以下刑法總則的基礎概念,亦即:
1刑法的基本概念(刑法的任務、法益保護、形式與實質犯罪概念、刑法的最後手段性)
2罪刑法定原則(罪刑明確性、禁止溯及既往、禁止類推適用、禁止以習慣法作為定罪或加重刑罰之依據)
3犯罪行為的基本結構與犯罪理論之發展,行為理論與刑法上之行為概念
4故意作為犯之犯罪構成要件(犯罪構成要件之基本思惟、犯罪體系二階段理論與三階段理論之爭議)
5因果關係理論與客觀歸責理論(因果關係理論的發展、客觀歸責理論及其下位概念)
6主觀不法構成要件(故意、故意在犯罪體系中的雙重功能、特殊之主觀不法要素、構成要件錯誤)

本學期上課的內容,則包含以下部分:
1、違法性概念與禁止錯誤、容許構成要件錯誤
2、阻卻違法事由(正當防衛、緊急避難、被害人之承諾與推定之承諾、業務上之正當行為、依法令之行為)
3、罪責概念與罪責要素(責任與意志自由、責任能力、不法意識、欠缺期待可能性、原因自由行為)
4犯罪行為階段與刑法處罰的起點、未遂犯的處罰基礎、未遂犯的成立要件、著手之認定、不能未遂、中止未遂
5正犯與參與犯(單一正犯概念、區分正犯概念、正犯與參與犯的區別、行為支配理論、間接正犯、教唆犯、幫助犯、犯罪參與與身分要件)
6過失犯(過失犯的種類、過失犯的成立要件、注意義務之違反、過失犯的違法性與罪責)
7不作為犯(不作為犯的種類、不作為犯的著手、不作為犯的因果關連與客觀歸責、不真正不作為犯的成立要件、保證人地位、不作為犯的犯罪參與)
8競合問題(犯罪競合的基本原則、一罪與數罪之區分、想像競合、實質競合、法條競合、牽連犯、連續犯)。

 

課程目標
(一)使學生認識與瞭解刑事法之基礎理論與相關規定;
(二)培養學習刑法與研究犯罪行為的興趣;
(三)培養批判國家刑罰權的反思能力
 
課程要求
1本課程全學期會點名二次,一次不到,扣總成績二分,以此類推。
2本課程會舉行「期中考」與「期末考」兩次考試。期末評分標準以兩次成績之平均為計算標準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教師放在課程網上的講義PPT 
參考書目
欲事先預習本課程者,可參考以下教科書:
一、王皇玉,刑法總則
二、林山田,刑法通論(上)、(下)
三、黃榮堅,基礎刑法學(上)、(下)
四、陳子平,刑法總論
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6  違法性之基本概念(實質違法性、社會相當性、可罰違法性、偶然防衛) 
第2週
3/04 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、阻卻違法事由(依法令行為、業務上正當行為) 
第3週
3/11  阻卻違法事由(正當防衛) 
第4週
3/18  阻卻違法事由(緊急避難、被害人承諾、義務衝突 
第5週
3/25  責任能力,原因自由行為,禁止錯誤 
第6週
4/1  放假 
第7週
4/08  寬恕罪責事由(防衛過當、避難過當) 
第8週
4/15  故意犯之行為階段、預備犯、未遂犯(基本概念、處罰基礎) 
第9週
4/22  期中考 
第10週
4/29  不能犯、中止犯、共犯與正犯(基本概念) 
第11週
5/06  共犯與正犯之區分、己手犯、純正身分犯、義務犯、間接正犯 
第12週
5/13  共同正犯、教唆犯、幫助犯 
第13週
5/20  過失犯 
第14週
5/27  不作為犯 
第15週
6/03  犯罪競合(一行為與數行為、另行起意、犯意變更) 
第16週
6/10  犯罪競合(想像競合、法條競合) 
第17週
6/17  實質競合、與罰前行為、與罰後行為